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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公寓用电安全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2-04-10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确保学生公寓的用电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学校、省教育发展中心滨江后勤集团和浙江大学新宇集团滨江分公司对公寓用电安全的提醒做传达:

1、宿舍发生供电线路故障时,须及时报维修部门进行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2、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及无安全认证的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如果违反使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违章物品予以收缴销毁。

3、除后勤公司配备的电器外,学生宿舍区可使用的用电设备包括台灯(床头灯除外)、充电器、接线板、收录机、电脑、饮水机、有防护网的电风扇、电吹风(其中电吹风使用完毕后须将插头拔除,否则按使用违章电器处理)。以上电器均须从正规渠道购买且为通过3C认证的合格产品。其它电器未经特别批准,属于违章电器,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违章物品予以收缴。

4、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如违反者除承担修复费用外,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5、养成人离关灯、关电源的好习惯,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关闭电源,接线板不用必须拔掉插头,禁止长时间通电。

6、因安全用电意识淡薄或用电不当而造成事故者,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立博最新官网学生办公室

201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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