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博最新官网 - 百度百科
学校主站  |  加入收藏 
 首页  立博  教学工作  科研工作  招生就业  党员E家  团委学办  学科建设  课程建设  学生组织  重点学科  附属医院 
  团委学办
 
 通知公告 
 组织机构 
 学生科研 
 勤特贷 
 晨曦品牌 
  通知公告
首页 > 团委学办 > 通知公告 > Content
 

【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2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关于报送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45号)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继续推进创新创业型人才模式改革,深化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学校现启动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 项目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倡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注重研究过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创新性科学研究的锻炼。项目以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5人。

(二)创业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实际或模拟的商业活动为载体,培养本科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项目以本科生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5人。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由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 项目申报要求

(一)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在校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在校的本科学生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申请人一次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2012年主持的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2013年不能申报。

(二)项目组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对具有企业背景或工程背景的教师要予以优先考虑,鼓励项目特别是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三)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各项目研究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等中期检查材料,保证项目实施的完成。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实践周期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需要有完善的商业策划书。

四、 经费支持

学校在各学院申报的基础上,推荐申报15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财政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学校财政性经费中落实平均每个项目1万元的资助。参与高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自筹经费配套,可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单个项目资助经费,故单个申报项目经费控制在2万元以内。

五、 推荐协作组专家

我校拟推荐1名专家。推荐专家人选要求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亲自参与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组织或指导,组织协调能力强,学术造诣高,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协作组专家推荐表》。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择优推荐1名,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协作组。

六、 时间安排

因时间紧迫,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需在5月24日之前正式行文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纸质稿一式一份及电子稿报送相关部门:创新训练项目报送至团委2411房间王斌艳老师(电话:86613654邮箱:83682439@qq.com),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报送至学工部23127房间徐勤荣老师处(电话:86613707,邮箱:744252009@qq.com),协作组专家报送至教务处23651房间李洪涛老师处(电话:86613733,邮箱:345277008@qq.com)。最后由教务处统一报送教育厅。

学校于每年10月底前要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度完成情况、经费安排与使用情况、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进行检查,并向教育厅提交年度项目自查报告。教育厅于每年的11月中旬对各高校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行整体评价,根据年度评价结果,适当增减下一年度的项目数。

附件:

1.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协作组专家推荐表

2.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3.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4.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自查年度报告写作提纲

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及附件.doc

附件下载链接:http://job.zjtcm.net/News/602013515142144.html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