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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浙江省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7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各位教师:

为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浙江省将进行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教学成果奖的参评对象为:各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取得的教学成果,也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在高校中取得的教学成果。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所申报的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对于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能再次申报。

申请的教学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省内首创;

(2)是2009年以来完成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成果。(3)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在全国高校中有一定影响;

(4)现有成果必须获得过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浙江省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确定推荐申报等级:省一等奖或者等二等奖,跨学院完成的教学成果奖项目由主持学院或主要完成人申报。

2.各教研室应报送以下申报材料:《浙江省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5份,相关佐证材料1份。上述材料按项目分袋装好,并将成果奖申请书封页复印后贴在纸袋外。

3.反映成果的总结:字数不超过5000个汉字。除《推荐书》后的一份附件外,另单独上报一份电子版成果总结用作网络评审,内容须和纸质总结一致,但不得出现成果完成人和成果完成单位的名称,可用××代替,否则网评成绩作零分处理。电子版以word格式上报,以成果名称命名。

4.申报教研室或教师需填写《浙江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情况汇总表》,并报送《申请书》、《汇总表》的电子文档。

5.统一将材料于2012年10月11日下班前报送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梁冬艳,86613667;E-mail:184277218@qq.com

四.其它

希望各教研室、各位教师高度重视本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厅文件,做好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

科教科

201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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